二、“平民视角”的补充与不及
凭心而论,肯以自己的生命作为成本投入纪录片创作的人,通常是充满道义感的人,他们往往比一般人更敏感,更富同情心,更悲天悯人,也更勇于自我反省——无论他们的个人际遇、话语环境、创作风格有多少差异。这些纪录片导演共有的道德情感,正如《最后的山神》作者孙增田所说:不能因为自己生活得幸福就忘记了世间的苦难(孙增田,2002)。在他的纪录片里,这种忧心转化为对消逝中的文化以及文化冲突中的个人的温情注视。回顾90年代人文类纪录片代表人物不同年份的代表作品,道义反省的脉络殊途同归。
对比康健宁作品《闯江湖》(与高峰合作,1989)、《沙与海》(1990)和《阴阳》(1997)、《听樊先生讲过去的事情》(2002),孙增田作品《最后的山神》(1992)和《神鹿啊,我们的神鹿》(1997),陈晓卿作品《远在北京的家》(1993)和《龙脊》(1994),蒋樾作品《彼岸》(1995)和《幸福生活》(2002),不难发现其中某种相似的变化。这种变化并非出自题材的更换(有些作品的题材甚至是雷同的),也不仅是纪录片形态上的转型——而是作者对“纪录”行为本身及与对象化现实的关系有了更为合理和自信的把握方式——纪录主体对拍摄现场的介入更加适度而连贯;其“观看”的态度更加平和从容;纪录对象自在的、指向纪录主体的、进而直面观众的交流更加完整和坦然;镜头内外多重空间的交织转换越来越自如;纪录主体同纪录对象的关系趋向含蓄的中道的平等,而不再耽于某种刻意营造的形式。这些变化决非仅仅是纪录手法成熟的体现,其中裹挟的中坚力量,正是纪录片道义品格的提升:在摄影(像)面前,纪录对象作为“人”的尊严,被越来越充分而平和地呈现出来。
我曾经向康健宁问及拍摄徐文章(《阴阳》纪录的农民)与樊修章(《听樊先讲过去的事情》纪录的知识分子)感觉有何不同,他说:“我一直觉得我们是小人物和小人物之间的对话。我知道有一种技术,在拍摄的时候你把自己的所谓的位置降低就可以沟通,可以牵出很多话来。我决不是这样。”他认为自己和纪录对象是“同样的”人,“包括《沙与海》里的那个刘佐远,也包括《闯江湖》里的那些人。”“他们的处境不同,生活方式不同,受教育程度不同,会有很大的区别,但是他们也会有非常相似的地方。这可能是我要找的东西。”我理解他在这番话里至少传达了三层意思:一是“平民意识”(小人物);二是期望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纪录对象;三是关注共同的人性。这三点结合起来,就构成了一个纪录片道德关切的“平民视角”。“平民视角”不是“公民视角”,仍然带有区隔的意味,但从实践上可以构成对“人文关怀”的补充。康健宁完成了这个补充,凭借多年一贯的身体力行和“独善其身”的自省(2)。
在另外一类“百姓故事”里,被特别标榜的“人文关怀”或“平民视角”却流露出暧昧不明的伦理态度。《舟舟的世界》(张以庆,1997)就是一部令人疑惑的纪录片。作者在片头用字幕直接表达对一个智障少年的“尊重”,表达对“一切生命都有尊严”的认同——或者作者的本意确实如此,而片中的纪实段落又不时用一种赞赏的、有时近似“幽默”的眼光去观看舟舟的病态。我曾多次参与这部纪录片的公共放映,舟舟“非同寻常”的举止——模仿指挥、在橱窗前走模特步(很多段落显然是“摆拍”的)——往往引发现场笑声不断,这种观看反应是表示“尊重”舟舟?或是表示“喜爱”他(像“喜爱”一只会杂耍的“小动物”一样)?答案若是接近后者,作者宣称的拍摄意图便落空了。为数不多的舟舟的家庭场景清楚地显示,除了父亲,其他家庭成员对摄像机始终持低调和回避的态度,他们并不(替舟舟)“喜爱”被拍摄。父亲后来也在公开场合承认,舟舟的模仿行为不能等同于真正意义上的“音乐指挥”;一定要将舟舟的“才能”与艺术相关联,未免牵强。而纪录片使用各种视听手段(逆光、仰拍、解说、业内人士对舟舟“才能”的证言等)“塑造”出来的“音乐奇人”形象,掩盖的仍然是一种“猎奇”的目光。在导演与监护人(为其前途生计忧虑的父亲)有意无意的“合谋”下,舟舟这个特殊的纪录对象被名为“尊重”、实则不平等的观看势力笼罩。 舟舟本人(而不是他所代表的那个群体)的生活受到包括这部纪录片在内的大众传播的直接影响,他变成了一个至今仍不时四处巡演的媒体“明星”,“表演指挥”是他的谋生之道。也许,这就是纪录片和媒体对舟舟及其家人最“实用”的贡献了。然而,假设舟舟可以恢复常人的心智,境遇处在生存底线之上,是否乐于接受如此被“尊重”的机遇?而他的现实状况如此,智商和情商都正常的人们是否就有权力替他选择这样的处境——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陌生人群当作“娱乐对象”去观看?换句话说,我们这些“正常人”向舟舟“献爱心”的方式是否名副其实?《舟舟的世界》自相矛盾的立场正是“等差之爱”的结果,毕竟,不是所有的人——实际只有极少数人——能够凭借高尚的自我主义和深刻洞察世故的能力,获得接近实质平等意义的“平民视角”。
假如“尊重”可以变形为一种堂而皇之的逼视,“人文关怀”也可能衍生出无所顾忌的伤害。影视“纪实”中的倾向是用特别的视听符码制造出来的,对于纪实类电视节目中的“真实”,玛斯特曼引用胡德(1981年)的看法解析:
“真实”节目中的程式是主体应该从眼平面的高度被拍摄,既不能俯拍也不能仰拍,因为人这两个角度拍摄会使带有倾向色彩的画面表现出多义性。另一个程式解决了镜头可以有多“紧”的问题,一般来说重要人物应该给予腰部以上的中近景,还可以替换成只显露出主体头部和肩部的特写镜头。大特写——只显示头部的镜头——极少用于重要人物。正如在正常社交中我们所遵循一定的法则:我们可以距离其他人有多近,我们允许其他人有多靠近我们。当选择图像时,电视摄像机也同样与它们的主体保持着一定的距离……在屏幕上看到权威人士——首相或国际政治家——的大特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。摄像机要离他们远一点。但在普通人作为被摄主体的时候摄像机会有意推近,特别是当主体处于情绪激动——悲痛或欢乐——的状态之中(3)。
《东方时空》播出过这样一期“百姓故事”,片名叫《第一次上镜》,讲述的是某小城一个模特培训班里的“故事”,“故事”的“主角”是一个先被当地报纸、后被央视记者选中“上”了镜头、因此受到同学排挤乃至老师“另眼相看”的女孩。作为“主角”和“配角”的女孩们在镜头前发生了争执,然后都哭了起来,她们再三地请求摄像机后的人“别拍了”,而持机者同机器一样没有反应,摄像机冷静顽固地坚持开到了最后。拍片子的人走后,女孩们当然还得朝夕相处,但传媒身份的纪录者似乎不认为有义务(或者只是没有兴趣)继续关注她们“下”镜后的生活。这个短片被《生活空间》当成一个成功的“纪实”范例,因为它“退后一步”,拍到了摄像机介入下的现实生活中“戏剧性的一幕”——事实上,纪录者不仅仅是“拍到”、几乎就是“促成”了这“戏剧性的一幕”。
在《东方时空》开播十年之后,国家行政级别最高的电视台继续以这样的方式讲述“百姓故事”, 继续向“老百姓”(而不是“东方之子”)施与类似的“关怀”,“老百姓”们的感受如何?2002年5月底举办的中国电视纪录片20年论坛上,有与会者讲了这样一则民间笑话,大意是,某家长教育孩子:一定要好好学习,学好了长大后就能上《东方之子》,学不好就得上《百姓故事》。
这里还有一个值得体会的词汇,就是“上电视”。中国内地的“老百姓”沿用了来自传媒的习惯用语,一直使用“上电视”或“上镜头”这类具有明确方向感的动宾词组来描述被观看者与媒体的关系。说到底,“人文关怀”也好,“平民视角”也好,如果不能寻求到具有普适性的正义原则的支持,反而可能走向语义所指的反面。所谓“好的故事”,代价往往是“老百姓”的无奈悲情。
今天的《百姓故事》对“老百姓”实践着的“人文关怀”未见超出其前身《生活空间》。自然,这种局面的出现不会纯粹是传媒从业者个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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